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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次和威刚研究所不同,这次这家研究所,金沐晨是打算独资的,因为他认为史密斯的这个科研方向很重要,一旦要是出了成果,那他将来就赚大了。
而在和王学明合作过之后,熟悉了独角兽公司的运作模式之后,他打算自己利用史密斯的科研成果,做一家独角兽公司出来,反正人早晚都还得靠自己,不能总靠着别人。
他们到史密斯的家的时候,史密斯已经是望眼欲穿了,自从前几天和金沐晨谈过之后,他这几天就一直在琢磨,金沐晨答应给他投资这件事。
能够遇上金沐晨这样的贵人,他很是感谢老天给他这样的机会,虽然今后工作室要搬到中国去了,但是对他而言,这毕竟是他要付出的代价。
毕竟不可能所有的好事,全都会顺着自己的意思的,能够找到金沐晨这样的投资方,已经是天大的幸运了,他当然不敢奢望,人家金沐晨白白丢给自己几千万美元,就让自己随便玩。
搬到中国去,在人家的眼皮子底下工作,当然是人家必要的条件,不过去中国也不错,他以前就去过,虽然那边污染问题很严重,但是人力成本确实是低,这也是一件好事。
在哪里,他可以用同样的钱,做在美国三倍的事情,这应该就是中国人所说的事半功倍吧。
不过接下来几天,金沐晨一直没什么动静,他还是挺着急的。
还好今天金沐晨终于是带着律师来了,这让他把悬着的心,又放回到了肚子里。
“这里是五万块的旅行支票,你可以先去中国转转,选定一个适合的位置来建实验室。等你选好了地址之后,我来出钱负责装修,然后你招人。当然你也可以从美国带几个人过去,前期我给你的筹建资金,是伍拾万美元,这应该足够了。等实验室彻底完工之后,采购设备的时候,你在和我说,我会在给你投资。然后后期的实验,你要做正规的报告,我会继续追加投资”
合同签完了,金沐晨就给了史密斯一张旅行支票,不过和威刚研究所不同的是,这家科研所,他将会成为绝对的大老板,他在这家科研所的股份,之前已经明确了,占百分之七十。未完待续。
、第1183章 另外一颗萌芽
这次的投资和之前入股威刚,可是大不相同的,之前金沐晨入股威刚的时候,人家威刚的架子,已经搭建起来了,人员和设备,还有场地都已经到位了,甚至当时人家已经拿出了第一款成果了。
而且当时也不是没有其他人,对这威刚科研所有意思,最起码在他之前,斯科特就已经接触过好几家风投公司了。
所以当时威刚的情况是,皇帝的女儿不愁嫁。
但是现在这家由史密斯主导的科研所,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,现在可以说,除了史密斯这么一个有想法的科学家,和他这么一个风险投资人之外,是没有任何影子呢。
这家科研所将会从零起步,从一穷二白开始,而史密斯除了他脑子里的那点概念之外,更是没有半点可以拿出来的东西。
所以金沐晨给他百分之二十的股份,其实已经算是很给他面子了,毕竟筹建这么一家科研所,从选址,到装修,招人,再到后来买设备,买实验耗材,可都是他掏钱,史密斯的工作就是烧钱,所以给史密斯百分之二十的股份,真的是对他重视的表现了。
至于剩下的百分之十,金沐晨则是让哈维写在合同里,这部分股份,他会找一家公司代持,然后作为未来奖励,对科研所有功劳的科研人员的干股。
如果对方对科研所的贡献大,那么将来可以按照分到的干股的比例来分红,但是将来如果那人要离开公司的话,那是绝对没有权利带走这部分股份的。
而这部分还是他来找人代持,其实说白了,就是这部分股份,还是他说了算,到时候说给谁,不给谁,全都是他一个人决定。
其实也就意味着,他持股这家科研所的百分之八十的股份,而对于这样的分配,诺利托。史密斯是没有半点的异议。
因为他也和斯科特一样,同样是一个双商都高的人,金沐晨给他的条件让他觉得,金沐晨已经是非常的大度了。
要不然在美国你试试可不是所有的科学家,都能像安进公司的那几个创始人科学家一样,光靠着一脑袋的疯狂思想,就能找到愿意为他们投资的投资方的。
而且这次人家金沐晨可是出了绝对的大头,他并没有为了降低风险,而选择再找其他的投资方进来,这说明人家对自己很有信心,这让史密斯很是有一种被人承认的成就感,要知道他这样的科学家,其实对钱并不是特别看重,他们更加看重的,却恰恰就是这种尊重,和成名的成就感。
所以他也认为这样的分配非常的合适,更何况金沐晨一给就给了他五万美元,让他去中国选址,其实这不就是相当于签字费吗
让他去中国玩而已,这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老板吗要知道自己可不是大牌运动员,居然还有签字费这样的好事,这不就是人家诚心招揽自己,信任自己的表现吗
所以当他接过那五万美元的时候,史密斯突然有了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感动。
“老板,你就放心吧,我已经和我在中国的好几个老朋友,还有老同学都联系上了。他们大部分都在京城,也对我即将去中国的事,表示非常的高兴,都非常愿意帮忙。你放心,最多一个月,我就会给你找个合适的地方。然后咱们就开始招人,我已经给我再美国的几个朋友发了电邮,不过他们都还有些犹豫,毕竟现在中国那边还没什么眉目呢,不过一旦咱们在那边的实验室要是建成了,我想他们肯定会愿意和我一起过去的。”
处于对金沐晨的真心尊重,史密斯已经不再喊金沐晨的名字了,而是喊他老板,而金沐晨也对史密斯的懂事非常满意。
这家伙看来,也和斯科特一样,并不是那种满脑袋只有科学实验的呆子吗,这样的人,倒是值得自己,好好的培养培养。
“嗯,那好,你看着办吧,反正你如果有什么不懂的事,就给我打电话,我会找人帮你摆平的。”
金沐晨已经有了决定了,这次老爸和老妈回去之后,就让他们去京城,而且还得把坎迪斯派过去,这家科研所,可得让他们给自己盯紧了。
毕竟这斯科特的科研项目,他可是非常长看好的,一旦要是有成果,那效果肯定是不比斯科特的威刚研究所的分量低。
甚至从长远的角度来讲,他觉得